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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背景分析
河北郭某,男,06年中专毕业。在当地委托一家中介办理留学,结果遭拒。其父为个体业主,为他提供资金担保。其拒签原因为没有提供他父亲的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他的资金存单存期过短,只有3个月。
她通过上网找到了中国四达英国部。李老师热情接待了他,研究了他的具体情况,郭某的存单已经不能更改了,所以就要从资金时间入手。李老师做了一份详细的资金说明材料,其中包括,向使馆说明中国中小私人企业合理闭税的普遍情况及现状,所以无法提供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存期短是因为,作为一个生意人,因为要保持资金流动,不可能把大量的资金长期存入。李老师又说明了担保资金在存入银行之前的来源情况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最终,说明材料让英国使馆信服,郭某获得了签证。
后记
自从2006年7月1日以后,英国使馆要求申请人提供6个月以上的资金历史,并要有详细的说明。中国的广大私企业者,就算缺少相应的完税材料,也可使您的子女顺利出国。重要的是,要选好实力过硬的中介,而且咨询顾问也很重要,他的分析能力决定了签证的成否。 |